亦名都寺,从古无之,后因丛林人多事繁,故复设此执,乃 上辅住持,下匡监院者也。虽不如监院之劳苦理事,而大端则须 总持,是故亦名总理。其位次,大殿站在东边末,跪在维那并肩 左,行在监院后。斋堂坐位在监院上。在常住数十年任监院之劳 者,方充此执,与首座平肩在堂外也。 ——《百丈丛林清规证义》